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贵州四级特岗计划补充农村教师
今年招聘8600人 聘期3年
本报讯(记者 朱梦聪)记者从贵州省日前召开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该省今年将通过实施国家、省、地、县四级农村“特岗计划”,招聘近860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同时,部分经济情况较好的县将自行招聘1000余名教师。通过以上渠道,贵州将一次性解决困扰全省多年的农村教师缺额问题。
“十一五”开局以来,贵州省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万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计划”等,不断增加农村教师人数,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基本建成了一支数量稳定、质量可靠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两年来,该省共为30多个县补充了农村中小学教师近4000名,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但是,与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比,贵州农村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据2007年教育统计数据显示,尽管全省已经基本完成“两基”攻坚,但还有20多个县共缺中小学教师9600多名,仅威宁自治县就缺教师3500多名。
为此,贵州省政府决定将国家对西部省区实施“特岗计划”的扶持政策与贵州实际相结合,在贵州省省长林树森的亲自过问下,副省长刘晓凯召集贵州省教育、财政、人事、编办等相关部门,提出在贵州省实施国家、省、地、县四级农村“特岗计划”。这是贵州省一项具有创新性、攻坚性的举措,是省、地两级财政为师资缺口大、财政困难县提供中小学教师工资性收入来源保障的首次尝试,也是各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县级“特岗计划”招聘范围由各地、县自行确定。招聘将通过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特岗教师”聘期3年,聘期满后且考核合格者,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5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