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生异地医疗费纳入医保
10万外地生源大学生受益
本报讯 (记者 孙军)在青岛市高校上学的外地生源大学生,凡已经加入青岛市医疗保险的,在寒暑假回家探亲患病或在学校期间患病想回家治疗的,该学生在原籍产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可以享受青岛市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这是记者日前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获悉的。至此,青岛市各高校10万多名外地生源的大学生全部成为享受当地政府医保基金“买单”者。这是全国首个将大学生异地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城市。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的纪恩卿告诉记者,自去年10月1日青岛市明确规定实施全民医保以来,各高校学生也被纳入参保范围,每人每年参保费40元,由青岛市政府财政补助每人20元,余下20元由个人或学校筹资解决。医疗费满100元以上即可享受医保报销,最高报销额度为12万元。目前,青岛市近30万名在校大学生都享受医保统筹待遇,其中有10万多名大学生来自外地。但是一些外地大学生在寒暑假返回家乡期间患病或在学校患病,考虑可以由家人照顾等原因,他们往往选择回原籍住院治疗,由此产生了异地住院医疗费,按照青岛市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范围。
据介绍,为把好事办好,防止恶意骗取医疗基金,青岛市规定,青岛高校的外地大学生在放假期间,在原籍患病急诊治疗者,须选择当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并开具病历、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方可到青岛市医疗保险中心报销。大学生返回青岛时,须携带有效证件、住院费用明细单、病历等到青岛市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回原籍急诊或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遵循分档按比例累加计算的办法,按实际支出费用的70%至90%给予报销。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18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