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年时间消除中小学现有抗震能力差的校舍
山西四十二亿元夯实校舍安全
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山西建国以来最大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日前正式启动。省政府决定每年投资14亿元,用3年时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这是山西为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质量和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使学校成为抵抗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采取的有效措施。
山西现有中小学校22655所,校舍建筑总面积4141万平方米。据初步统计,全省中小学校现有抗震能力差的校舍约400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9.66%。校舍建设关乎师生生命安全,7月11日,山西省省长孟学农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会议决定,从2008年起,山西将用3年时间,每年筹措14亿资金,总投资达42亿元,对全省中小学抗震能力差的校舍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抗震能力差的校舍,确保全省中小学校舍质量及师生生命安全。
山西省规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管理实行“分级负担、以市、县投入为主”的机制。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为4∶3∶3,其中,3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按7∶2∶1分担。从2008年起,3年内全省各级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发改委每年安排用于中小学校建设的国债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筹安排。企业未移交的中小学、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按照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产权所有方负责筹措。
为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山西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市、县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整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教育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制定抗震能力差的校舍排查办法,对本辖区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全面、彻底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制定本辖区中小学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与有关部门一同参与工程预决算审计。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发展委筹措应承担的资金,对需要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预决算审计。
为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山西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县(市、区)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省、市、县设立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划拨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对不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等情况,山西省将进行专项督察。(本报记者 杨晨光)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28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