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上海城乡低保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凭“帮困助学券”办理参保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登记造册后,报区县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上海城乡低保家庭中其他就学子女或未就学的散居人员(含学龄前儿童),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在收费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核准后,凭有效回执到相关收费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办理参保手续时,各收费单位免收其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该项工作将从今年9月起正式施行。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