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危房政府不得买公车
赣州3年完成中小学校危房改造
本报讯(陈小兵 记者 徐光明)有危房的学校所在地乡(镇)以及县(市、区)党委政府,一律不得新建、装修、搬迁办公楼,一律不得购置公务轿车,要把钱优先集中用于学校危房改造。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就加强学校防震减灾避险工作提出意见,要求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学校危房改造,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防震抗灾综合防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赣州处于地震带,又是自然灾害多发区。赣州市要求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解决校舍安全问题。各级政府要组织建设、教育、地震、房产等部门和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按照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重新鉴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新一轮学校危房改造规划,集中用2到3年时间,筹措足够的校舍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用于中小学校舍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安全。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2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