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安排是否达到省、市基准定额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是否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向学校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是否按省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县(市、区)政府自查将在8月15日之前完成,8月底之前各省辖市完成市级复查,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于9月开始组织省级抽查。
据悉,2008年春季学期起,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300元、初中500元。2009年春季学期,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350元、初中550元。该省教育厅日前再次强调,没有按照省、市基准定额安排的要按照省、市基准定额安排,有安排而没有按照序时拨付的要尽快拨付。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8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