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将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全部由福建省龙岩市财政承担。学生入学前必须与龙岩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保证毕业后接受市教育局派遣至各县(市、区)从事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工作,服务期为5年。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16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