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生计划落到实处,《通知》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名额下达到各普通高中学校,将中职招生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为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证中职学校有足够的生源,对普通高中下达的招生计划,均按每班50人的标准执行,对教学质量长期偏低的高中学校或兼办高中的其他学校,部分学校不再下达招生计划,部分学校则削减50%的招生计划。(石先铁)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21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