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逐步废止高中文理分科
建立学生综合动态成长记录档案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高中文理分科时间不得早于二年级末,并且逐步废止高中文理分科。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文件,对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山东省提出,高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同时,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
意见强调,逐步废止传统的文理分科教学的做法。尊重和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权利,在保持行政班级不变的基础上实行走班教学。从200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在二年级末以前不得组织学生分科。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24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