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市有3所不符合转制成公办或民办学校条件的学校,今秋停止招生。对原来按改制政策招收的学生,学校可执行由郑州市物价局核准的原收费政策,直至学生毕业。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28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