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会议还规定,补发工资时间,今年在年底前完成,今后两年将在每年的教师节前补发到位,不得逾后。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1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