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被告人霍继刚、魏成甲、张玉茹等先后组织山东籍考生20余人来到天水。被告人霍继刚从原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蒋鑫处拿到18名学生2008年高考准考证后,随即安排上述人等进行高考替考。案发后,经天水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霍继刚、蒋鑫等5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随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截至9月10日,天水替考案中,涉案人均受处理,包括天水公安系统15人、天水教育系统20人、山东阳谷县相关人员12人。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1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