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巡检的重点对象为:凡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在内蒙古地区进行招生的区内外民办院校;巡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在本盟市招生的民办院校的组织管理情况、民办院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据了解,凡发现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民办院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郝文婷)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12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