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安全乘车上下学
辽宁对农村校车提供奖励性补助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冬季来临之前,辽宁省财政将对农村中小学校车运营给予奖励性补助,设立校车“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850万元,辽宁省12.5万名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将实现安全乘车上下学。
近年来,辽宁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日益凸现。一些学生由家长租用农用三轮车、拼装车接送,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即使有的学校配备了校车,也存在着校车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运行标准,或者超载运营等现象。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辽宁省政府积极规范并全面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从2007年开始对农村中小学校车实行审批标准、外观标志、检验管理、司乘人员教育“四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实行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包括交通部门免收运输管理费、客运建设基金、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对普通公路通行费实行月票制,养路费实行每车每年包缴6个月的优惠政策;保险机构对于参保商业车险的校车,按最高限30%的优惠比例予以优惠,并建立校车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理赔事宜等。
为进一步降低校车运营成本,调动校车从业者的积极性,同时减轻农村家庭教育负担,确保学生坐得起安全车,辽宁省财政从今年起设立校车“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850万元,对各市校车运营给予奖励性补助。按照目前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既有的专营和兼营两种模式,省财政建立了专兼营两种模式校车补助制度,补助专营校车1万元,补助兼营校车5000元。
《中国教育报》2008年10月17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