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到2012年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学前3年儿童入园率超过85%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日前,山东省对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提出规划和要求,农村学前3年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山东省提出,到2012年,全省要形成以县(市、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集体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农村3至5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要,农村学前3年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9%以上。按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设一所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建设,形成一个乡镇(街道)建有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若干个幼儿园和教学点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率达到80%以上。
该省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使之成为当地幼儿园的教育科研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逐步加大公办幼儿教师配备比例,使公办教师成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骨干。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对暂时性闲置的幼儿园资源,要优先安排用于本区域3岁以下儿童活动基地或学前儿童活动场所。在“园舍独立,管理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的原则下,鼓励、支持学校举办附设幼儿园。
《中国教育报》2008年10月23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