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只问学籍不问户籍
长沙城镇居民医保覆盖民工子女
本报讯(记者 李伦娥)长沙城区中小学生参加医保,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子女也有份!日前,反复求证得到这一准确信息的湖南娄底来长沙务工的蔡大姐,高兴得连声说好。她的儿子在长沙市雨花区的一所小学读四年级,按照规定,只要在今年年底以前缴纳40元,她儿子明年的医保问题就能彻底解决。
2008年,长沙市委、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和政府绩效考核。为了将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个人,长沙市规定,中小学生和幼儿参加医保,以学校为单位,只问学籍不问户籍。
但这样一来,问题也同时出现:长沙目前有大量农民工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2007年秋季的统计数字是4.62万人,还不包括幼儿人数。这批学生要参保,财政每年至少要拿出200万元。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负责人杨峻介绍,其实去年开始试行医保时,文件中就明确规定,父母在长沙工作5年以上其子女就可以参加医保。但由于有这个门槛,再加上可能宣传不够,农民工子女参保者并不多,“今年农民工子女可以全部参保了”。
长沙市中小学生、幼儿“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方式参保的范围是:城区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含职业高中)、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就读的学生以及幼儿园的幼儿。初步测算,总人数将达30万。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财政补助40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及幼儿个人缴费16元,财政补助64元;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80元。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19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