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规定,每个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获得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区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8月,具体时间以当年北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据了解,此次北京提出的共同借款人概念,旨在强化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职责,确保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