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山西与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县(市、区)政府及资助中心签订的《县级合作协议》,要求县级政府要“建立本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和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协调资助中心开立助学贷款专户”、“对风险补偿金不足以弥补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损失的部分承担50%责任”,特别是加强县级资助中心建设,建立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配备专职人员,满足学生助学贷款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将成为贫困大学生贷款的主要途径。
据介绍,为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山西省还印制了15万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直接发放到119个县(市、区)。同时,省资助中心设立有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部电话,接受群众咨询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