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含职高)学生采取报订的方式,分别为幼儿园一册,小学三册,初中一册,高中一册。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读本》所需资金,一、二圈层区县(青白江区除外)由同级财政承担,三圈层区县和青白江区由市级和同级财政按比例承担,高中阶段使用《读本》在学生交纳的课本预收款中据实结算。以上经费实施办法以市政府近期将下发各区(市)县政府的正式文件为准。
幼儿园各学段,小学、初中和高中(含职高)其余年级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