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日前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及培训机构、教育学会及其分支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办或协办中小学生参加的“奥赛”和其他所有学科竞赛活动。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奥赛”和其他所有学科竞赛活动提供学校、教育学会、教育科研及培训机构、教育部门管辖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教育资源。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奥赛”和其他所有学科竞赛活动,并不得在校外有偿兼职、兼课。
从明年起,云南省统一取消大中小学校招生中的“奥赛”和其他所有学科竞赛活动的加分政策,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不得与“奥赛”和其他所有学科竞赛活动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