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2010年为新标准执行的第一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新增经费由市级全额负担,以后年度实现市与区县分项目按比例共担。
北京市现行的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在2007年确定的,该标准已经将特教学校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部分由2001年的770元提高至2200元。但是,随着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个性化康复设备等现代技术使用等情况的出现,现行特教公用经费标准已不能满足特教学校的日常运转及特殊需求。
据悉,2008年,北京市有7926名特殊教育学生。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755人,随班就读学生5171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