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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小学教师工作六年须校际交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2-22
本报讯(记者 柯昌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西安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西安市将积极探索“县管校用”中小学教师管理模式,将所有中小学教师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后,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校际交流,促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使区县内校际间师资水平大体相当。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西安市启动实施6项改革,建立6个机制:即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建立择优聘用的竞争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以提高能力水平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建立导向明确的激励机制;加强教师交流,建立均衡教育人力资源的配置机制;深化选拔任用改革,建立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的遴选机制;深化职称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发展机制。

  西安市中小学正式工作人员将全部实行岗位管理,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条件的人员采取转岗或降低1至2个岗位等级的办法予以聘任。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对借调到其他部门的中小学教师,要限期回校上班。中小学教师将根据岗位聘任结果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实现“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管理模式,教师的工资待遇将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挂钩。

  此外,西安市还继续实施城镇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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