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15年,中关村将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5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意见还提出,本市将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资、出资入股、人才奖励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支持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京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可根据项目研发生产的需求,代建实验室、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以租赁方式供企业使用,本市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企业可适时回购。
■附件·部分优惠政策
◎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落户北京;
◎人才特区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由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为其发放医疗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本市建设“人才公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万套定向租赁住房;
◎人才特区内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可以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开展科研项目转化的研究攻关,享受股权激励政策等。(记者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