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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行生源地信用贷款试点 贷款无需担保
作者:董康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7

江苏推行生源地信用贷款试点

 

 贷款无需担保,还款期限可达14年

 

    本报讯(记者董康)记者近日获悉,作为东部地区唯一试点省份,江苏省将从2007年秋季开始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等省份率先试点的助学贷款新模式。江苏省确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框架政策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如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都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的生源地贷款相比,新贷款具有3个特点:一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14年;三是将该省考入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也纳入支持范围。这大大降低了贷款的申请门槛,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26日第1版

文章录入:lily    责任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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