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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出台的政策和措施9月1日正式施行
作者:柴葳 肖…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教育新政策“点亮”新学期

 

  本报北京8月31日讯(记者 柴葳 实习生 肖柏儒)今年的9月1日,因为一批着眼于教育改革与发展未来的“新政”的施行,而显得格外温暖而充满活力。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推行,第一批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受益者走进校园,高中新课程改革范围再次扩大,《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翩翩舞进校园……伴随着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的施行,各地师生在秋季新学期迎来了一个令人欣喜的开端。


  国家新资助政策全面施行


  “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的郑重承诺言犹在耳,今年5月国务院便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此后一个多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委的多个配套实施办法一一出台,为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全面实施保驾护航。


  今年秋季开学后,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组成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将全部落实到位。国家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名大学生和1600万名中职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


  免费师范生走进大学校园


  今年秋季新学期,一批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学子将作为首批“免费师范生”,走进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


  根据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发放一定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措施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校车安全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2007年秋季开学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赁的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


  高中新课改实施范围扩大


  今年9月1日起,北京、陕西、湖南、黑龙江、吉林等5个省市高一新生将进入新课程实验,使全国新课程实验省份扩大到15个,约占全国高中总量的50%。本次课程改革是建国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教育变革,其核心在于通过变革人才培养模式,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校园集体舞走进校园


  9月1日,教育部组织创编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将正式走进中小学校园。这套校园集体舞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而创编,包括小学组《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初中组《青春旋律》、《校园秧歌》和高中组《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等7个校园集体舞蹈,体现出鲜明的教育性、科学性和群体参与性,富有时代特点和青春气息,适合广大中小学生。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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