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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批10万中小学生持卡就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4

沈阳首批10万中小学生持卡就医

 

可享受最高年支付限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医保待遇 

  本报讯(记者 刘玉)从11月1日起,沈阳市首批获得医保卡的学生可以持卡就医了。“学生也有城镇居民医保卡了!”这令沈阳市首批获卡的10万多名学生十分兴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经实施很长时间了,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学生、儿童能否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关怀”?沈阳市作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于今年10月1日启动实施了《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草案)。该办法将未成年人首次纳入医保范围。该办法规定,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中专、技校、职高学生)、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镇居民,每名学生都有参保权利。每人年筹资80元,其中个人交纳4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的,政府按筹资标准的90%补助;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的,政府按筹资标准的54%补助。

  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中小学生的医疗保险可以与原来的商业险相衔接。同时,为了切实帮助解决患大病孩子家庭的负担,《办法》设定的支付限额标准比较高。

  沈阳市今年9月1日正式启动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两个月来,全市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84.5%,参保学生达到40.5万人,其中已交费到账的有10万人,这10万人就是首批学生医保IC卡的获得者。

  按照相关规定,持卡的中小学生可以使用医保IC卡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105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且没有首诊制,并可享受最高年支付限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医保待遇,这个额度在所有“非职工医保”中是最高的。如果生病住院,可以选择市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不用去指定的首诊医院。而且,不论是沈阳市内在校学生,还是县区学生,都可以到105家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

  “学生可以办医保,这政策太好了!”沈阳市大东区辽沈一校韩瑛校长感慨地说,过去,他们学校曾经有一名学生不幸患上红斑狼疮,长期的治疗使家长不堪重负。因为没有医疗保障,学校只能组织募捐,但是募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负担。

  而孩子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的张女士则表示,未成年人能被纳入医保,说明国家的医疗制度在逐渐完善,以后带孩子到医院看病不用总为医药费发愁了。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3日第1版

文章录入:lily    责任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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