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今后浙江省各个高校将以院(系)为单位成立认定工作组,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年级同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并且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名单要在年级同专业范围内公示。
据悉,截至2007年秋季开学,浙江约有16万名在校学生生活相对困难。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2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