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宁市人民政府在认真做好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上学工作,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又建立、完善了中等职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共筹集3000多万元,专门用于资助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今年秋季开学后,该市要求各中职校大力宣传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认真动员学生申请助学金。经审核认定,全市共有40747人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条件,决定给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为此,2007学年秋季学期共需3056.05万元,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财政拨款2444.82万元,自治区财政拨款74.72万元,市级财政拨款536.51万元。
为提高助学金使用效率,保证助学金能用在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上,该市还统一在中国建设银行为学生办理了银行卡。银行对此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决定免收办卡成本费和银行卡年费、交易费。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