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4个县年内化解义务教育债务
已安排专项省级经费指标近22亿元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日前,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会议,省政府与69个县(市、区)政府签订《江苏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责任书》,其中44个县(市、区)计划今年年内完成化债任务。该省财政已安排省级经费指标22.03亿元,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帮助和激励各地开展债务化解工作。
今年上半年,江苏制定了化解债务方案,对化债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的化债方案已全部报省审批,其他县的化债方案也相继报省备案。该省明确,在今明两年内全面清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债务。
江苏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经济薄弱地区债务化解所需资金,主要由县级统筹安排,省财政给予补助。县级政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筹措化债资金: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当年地方新增财力的一定比例用于偿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重点用于偿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现有教育专项资金;积极处置教育闲置资产;统筹有关非税收入。其中财政转移支付县,要安排当年新增财力的10%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50%用于偿债。
在化债顺序的安排上,江苏提出要体现“三个优先”,即优先偿还乡镇学校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和施工单位的债务,优先偿还有利息负担的债务。在资金流转方式上,该省要求化债资金全部进入化债专户,直接支付到经核实过的债权人银行账户。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