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加为收藏
福建提高农村校生均公用经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该省提高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

  据介绍,该省原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农村小学210元,农村初中290元。提高后分别为220元和305元。福建要求个别地区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应继续保持原有支出水平。另外,福建省财政厅日前还拨出9574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天1元。其中,农村低保家庭的寄宿生,小学生每人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2元,初中生为3元。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13日第2版

文章录入:lily    责任编辑:lily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英语辅导报语文学习报数学辅导报素质教育报考试与评价英语“四位一体”教学网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全国中小学英语学习成绩测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