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高中阶段“助学券”的发放范围,是指在南京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就读,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在校就读子女以及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不含择校学生)。
南京市高中阶段的“助学券”,实行按学期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资助的方式发放,每生每学期的标准为:三星级(含)以上高中每学期850元、二星级高中每学期650元、二星级以下高中每学期500元,每生每年可因此享受到1000~1700元不等的减免。(通讯员 顾佳怡 记者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