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自治区一、二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二十名的选手,允许破格申报技师或参加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
据介绍,进行求职登记、持《求职登记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电子商务、物流、项目管理、心理咨询、理财规划等职业培训,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给予每人800元培训补助。
同时,还将对未就业的少数民族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汉语集中强化培训。未就业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参加适应岗位需求的强化汉语培训考核合格的,将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汉语培训补助。
据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授予“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符合“开发建设新疆奖章”、“自治区岗位技术能手”和“巾帼建功标兵”条件的,由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据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按照市场需求和就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增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各院校也将积极推行“双证制”,即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在校学生利用课余和假期参加技能培训,对毕业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要继续对其强化技能培训,使每个毕业生都具备一两个职业资格证书。各类培训机构也将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就业率。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9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