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10年,上海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将有70%可以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这一新政策在政协委员中引起了较大反响。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忠泽认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外来农民工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期之后,必须回原籍升学。对于初中毕业后仍然留沪的外来农民工子女,或者就此终止教育生涯而跟随父母打工,或者在家没事做,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与此同时,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却招生不足,教育资源空置。
胡忠泽建议,急需技术型人才的上海应开放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让外来农民工子女入校学习,享受国家扶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掌握一技之长。
民盟上海市委也就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提出提案,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管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机构,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转学、学籍等工作的管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其子女随家长迁徙,经常出现没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就不辞而别的情况,学校无法掌握学生去向,造成管理混乱和辍学隐患。因此,应该实行农民工子女电子学籍管理信息化,加大学籍管理力度。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