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标准提高生存条件大为改善
沈阳孤残儿童生活有保障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近日从沈阳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从今年1月起,该市孤儿供养生活费标准全面上调。此外,该市年内还将建设完成一个省内最大的孤残儿童福利中心。
此次沈阳市集中供养的孤儿在福利院的生活费由每人每月321元提高到550元,家庭寄养孤儿的城市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700元、农村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600元。
沈阳还规定,对持有《儿童福利证》的孤儿,乘坐本市公交车免收车费;孤儿医疗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孤儿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就地就近或送省孤儿学校就读;对在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就读的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孤儿成年后,凡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给予解决就业。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8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