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次评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今年评选600人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2008年,江西省将评选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600名。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据悉,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每三年开展1次,任期为3年。评选名额控制在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0.5%以内,按中小学教师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局等额推荐。江西还要求各地在推荐人选时突出一线教师并适当向农村教师倾斜,把握推荐人选在城乡的均衡分布,对音体美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予以关注,尽可能覆盖中小学所有学科。
江西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此次评选。
据悉,学科带头人要求具备的条件包括: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水平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等。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4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