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取消“省级优秀学生”高考加分
现代金报报道浙江今年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政策,浙江省教育厅不再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对政策加分考生,今年首次实行考生所在地和省考试院两级公示和省级主管部门会审制度。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均集中公示,今年实行先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另外,浙江今年起将加大对舞弊情节严重考生的处罚力度,除取消当年各科高考成绩外,将同时取消其下年度报考资格。对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参加高考的,除取消高考各科成绩外,还将取消其毕业当年的报考资格;对参与替考的在校大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3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