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科三个录取批次中,分别设置如下志愿:
第一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院校。以“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的方式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此部分与往年相同。
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3所志愿院校,3个志愿为平行的顺序关系,以“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的方式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投档比例为100%。
征集志愿。每批次招生院校在完成第一、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一少部分招生学校不能完成计划。为使学校完成招生计划,且为考生提供更多入学机会,将这部分招生计划汇总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倪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