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大学生建就业见习基地
政府部门提供见习补贴 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本报青岛4月15日讯(记者孙军)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掌握一定的工作经验,青岛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5部门,今天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青岛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制度的通知》,规定由政府部门牵头安排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并在见习期间每月提供毕业生生活补贴。
据悉,青岛市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有组织、有计划地让该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实践。建立基地的条件是: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能按照就业见习专业要求,提供适合毕业生工作,有一定管理或技术、技能含量的岗位;每年能提供20个以上见习工作岗位;工作环境良好,各项劳动保护措施到位;能根据需要,在见习期间为见习毕业生安排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
目前,青岛市已有海信集团、青岛啤酒集团等6家基地被批准挂牌,另外一些新的基地正在审批中。青岛市在通知中规定,见习对象是青岛市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直接到设在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的见习办及各区、市报名进入基地。
青岛市规定,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和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市财政部门各按50%的比例提供,标准按照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度各区、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基地也可适当提高基地所承担部分的生活补贴标准。青岛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各区、市安排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力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区、市给予奖励和补助。毕业生进基地见习期间,其见习、生活必备条件由基地提供;见习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工种的不同,由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与此同时,与基地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就业手续,工龄自批准进入基地之日起计算。此外,非青岛籍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校生也可进基地见习。
据介绍,青岛市鼓励市直单位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开放自己的一些资源,建立基地接纳毕业生见习,积累工作经验,而市政府财政对这些单位进行补贴。市人事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认定发牌,毕业生见习期满,基地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出具统一格式的评估表,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经历的证明,此举既能帮助毕业生掌握一些工作经验,也有利于用人单位选拨人才,可谓一举多得。
编后: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青岛市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见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让毕业生在毕业前就能在实战环境下积累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另一方面政府和基地提供见习时期的生活补贴,也给毕业生吃了“定心丸”,让他们可以真正安心在见习单位长见识、学本领。青岛市政府主导帮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的做法为各地带了个好头。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6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