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们可以一心抓教学了”
内蒙古化解义务教育债务为农村牧区校长卸包袱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敬爱的温总理,我们在祖国遥远的北疆---内蒙古东部的贫困山区给您写信……感谢您在我们为债务挠头、求助无门的时候,及时作出了优先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的决策,这真是雪中送炭啊!”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广德公镇中学校长高连祥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感谢信。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为全国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省区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决心在2008年年底前将所有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全部化解。当年,自治区财政一次性拿出6亿元化债奖补资金,以预拨的形式支持旗县开展化债工作。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101个旗县中有60个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在“普九”过程中,内蒙古举债修建了大批教学用房并购置教学仪器设备,长年累积形成的巨大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如今成为农村牧区中小学发展的沉重包袱。
高连祥说,由于覆盖人口多,广德公镇中学成为翁牛特旗负债最多的学校,此次化债共锁定债务本金321万多元,共630多笔。他清楚地记得2006年刚任校长时的情形:一个星期至少有3次被债主堵在办公室出不了门,有的时候一天接待讨债人多达20余人。“说实话,每看到法院来的蓝皮快件儿,我心里就觉得不是滋味儿。”高连祥说,“一接到那玩意儿就得去应诉。”随着债权人不断上诉,学校债额也不断增加,加上执行费和利息后每笔债额几乎要翻一番。
每天应付债主的不仅仅是校长,还有那些为学校借款的教师们。赵立新曾是广德公镇中学后勤部的负责人,2001年学校有800多人住宿,但学校没有一口井,每天需要从校外拉水,而且用电和旁边的一家砖厂共用一个闸,师生用水用电极不方便。由于当时学校已经负债累累,再也筹不到钱为师生解决这一问题。于是,赵立新就以个人名义向亲戚朋友共借了5.7万元,为学校打了井、拉上电,结束了全校师生靠拉水生活的日子,而他也从此过上了躲债的日子。2005年,债主向法院起诉了赵立新,法院很快判决并强制执行,从他每月700元的工资中扣除500元。记者了解到,广德公镇中学总校2005年至2006年共应诉5起,其中有3名教师的工资被强制扣除。
据自治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张金良介绍,内蒙古此次清理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共锁定39.2亿元,覆盖全区98个旗县、2178所中小学。
“给教育投再多的钱,都不算多!”敖汉旗财政局局长杨福健掷地有声地说,“路可以晚修,楼可以晚盖,但育人不能晚,耽误一个孩子一年,就可能耽误他一辈子。债还清了,校长们就可以一心抓教学了。”他告诉记者,敖汉旗2008年财政预算中已经安排1000万元用于完成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的扫尾工作,保证将每一笔符合要求的债务都偿清。
据了解,自治区债务化解的资金以旗县人民政府为主筹集,按照“债多不多补,债少不少补,早还不少补,晚还不多补”的原则进行,并实行以奖代补,对2007年内完成化债任务的旗县,将再给予10%的化债奖励。
为了确保化解债务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对化债资金实施特设账户管理,由旗县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债权人。自治区还专门编制了化解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化债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此外,为了防止新的债务形成,自治区明确要求,今后凡学校新上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规定上报旗县政府审批,确保不出现“一边偿还旧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同时,还要建立农村牧区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举借债务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翁牛特旗梧桐花镇总校校长李子宏告诉记者,债务化解后,他终于有精力做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情了---他要在人口集中的村子办幼儿园,让农村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幼儿园。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9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