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凡具有永川户籍的城乡居民子女,有基本学习能力和愿望的初中毕业生、2008年及以后经教育主管部门新注册或备案的中职在校学生,只要向永川辖区内具有中职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提出申请,经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公示后就可选择学校、专业就读。
此外,接受义务中职教育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费本人只承担30%。(胡航宇)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24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