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寒暑假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
本报讯(记者 董康)江苏省无锡市近日决定,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将符合安全要求的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平时也要积极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和管理办法由学校与所在社区商定。
据悉,无锡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将遵循先室外后室内和安全有序进行的指导原则。全市政府性投资建设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和部分高校,凡周边社区居民有体育健身需要,同时便于交通集散,具备安全措施的,其体育设施均向社会开放。第一阶段开放项目为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包括田径场、室外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及网球场等。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开放室内的体育场馆,包括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及游泳馆等。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室内活动场馆可视情况适当收取成本费用,由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根据学校布局和周边居民情况,无锡市每个街道(镇)将至少安排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首批向社会开放,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同街道(镇)研究确定。至今年年底,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均应向社会开放。
无锡市要求,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后的现场管理,以教育部门尤其是开放学校为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各级体育部门通过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切实加强业务指导;街道(镇)协调当地公安、文体、精神文明等相关部门及社团共同参与相关工作,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开放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教职员工现场管理,维护秩序,确保安全,体育设施不得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学校管理人员不足的,可由街道(镇)协调组织志愿者协助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各学校因开放体育设施而增加的有关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等费用开支,按管理权限,由各级财政承担,同时列入财政预算。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地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4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