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云慧)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所小学已有20多年教龄的赵老师,最近被重新聘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上五年级的语文课。像赵老师一样,昆明市5万余名教职工已经或正在参加聘任。秋季学期开学前,这项涉及昆明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聘任工作将全面完成。
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将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教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大力推进校长公选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全市1300多所学校校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取消了行政级别。另一项重要的改革就是教职工的全员聘任,将教职工的身份由“学校人”变成“社会人”,学校根据设置的岗位对教职工进行重新聘任。
在全市5万余名教职工中全面推行这项改革,人心的稳定和流动的有序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但赵老师说,她在这项改革中没有感到什么不安,只要工作出色,自己依然会聘上喜爱的岗位。石林县实验学校的李老师从另外一方面说出这项改革带来的效果:“如果还想在这个岗位上干,就一定得不断地努力。”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这项改革给教师带来了“可以承受”的压力。
昆明市的这项改革倡导区域内校际合理流动,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流动,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的流动。正在进行这项改革的石林彝族自治县,教师在县域内校际流动应聘机制已经产生。管理权属关系的改变,完成了教职工由“学校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同时也保证了教职工在区域内的相对稳定。
教职工身份的转变和重新聘任并没有引起较大的波动,这是因为这项改革采取了许多保障措施。比如聘任中,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的教职工,首先由原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聘用等。
为进一步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或者应聘到农村学校任教,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昆明市将这部分教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教育分中心,原身份和工资待遇均不改变,社会保险等由教育分中心负责办理。
民办、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昆明市的这项改革中得到较好的体现。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职工,将保留公办学校教职工的身份,人事关系同样交教育分中心管理。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原档案工资作为调资、晋级、计算退休费的依据,社会保险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均合格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由教育分中心按公办学校教职工相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被选派到民办学校支教的公办教师和管理人员,人事关系按原渠道不变。不仅如此,民办学校的教师也可以参加公办学校教师的公开招聘,录用后,工龄、教龄连续计算。另外,合格的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师,经批准可以参加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
对于待聘教职工,昆明市的改革中也充满了人性化的关怀。从未聘之日起,有两年的待聘过渡期,过渡期内由教育分中心进行管理和实施岗位培训。在过渡期间,人才市场还将推荐1至2个岗位,待聘者也可参加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的空缺岗位竞聘。过渡期内,待聘人员的社会保险等由教育分中心负责办理。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28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