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谈城市义务教育发展
■本报记者 朱振岳
国务院日前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作为全国先行试点的浙江省,从2006年秋季开始,就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浙江之所以城乡中小学同步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二是财政具备保障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的能力,全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每年所需经费约3亿元,财政完全有能力保障;三是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和农村界限在不少地方已不那么清晰,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学生之间相互交叉,城乡一步到位比较好操作。
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是浙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统计表明,2007年,浙江城市义务教育总投入89.3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66.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7年全省城镇教育经费总投入128.6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3.7%,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91.1亿元,增长41.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浙江呈现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不断增加的态势。据统计,2007年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已达到98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9.1%,其中,外省籍学生59万人。
刘希平说,在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中,浙江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实行免收借读费、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享受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资助政策。浙江的具体做法:
一是通过在公立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班等形式,做到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2007年全省有6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占总数的66%。二是在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集中、需求大的地方,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扩大办学空间。目前,全省共建有689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加上通过其他民办学校吸纳学生,解决了34%的学生入学。通过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多年的努力,目前浙江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2007年年底,全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到99.97%。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在浙江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将持续快速增加,2010年全省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估计将达到130.7万人。为此,浙江将在3年内重点改(扩)建250所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中小学,计划征地5700亩,新建校舍面积150万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12亿元。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7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