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培养的有益尝试
——华中师大校长马敏谈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实验区的建立
■本报记者 黄兴国 通讯员 党波涛
10月2日,华中师大与湖北省崇阳县政府签订共建合作协议,首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在该县挂牌。建立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有何意义?对于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地方政府又意味着什么?就此,记者采访了华中师范大学马敏校长。
记者:“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设想是怎样提出来的?
马敏:2007年秋季,国家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后,作为6所试点学校之一,华中师大对师范生的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构建了适应新时期教师教育发展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了让免费师范生“下得去”和“留得住”,我们反复研究论证后,于2007年3月在6所部属师范大学中率先提出了建立“中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设想。后来,我们继续研究探讨完善这种设想,最后命名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并推出了一个实施方案。这种设想和方案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现在已经成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的一个重点建设项目。这种设想和方案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欢迎和支持,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列入教育部与湖北省共建的1+8城市圈“教育实验区”项目建设,很多地方政府主动与学校联系,商讨如何在当地建立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
记者:请您以崇阳实验区为例,具体谈一下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马敏:10月2日,我校与崇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全国第一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合作协议并授牌。对于学校来说,从2010年起,每年派出不少于80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崇阳县进行两年支教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地推荐的第一志愿优质生源为全日制本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地教师为教育硕士学生。聘请该地推荐的优秀教师为“华中师范大学国家免费师范生兼职教师”,其中聘请具有特级教师职称的名师作为兼职教授。兼职教师的待遇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核发。帮助该地建设教师教育区域性数字化学习港,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源和专家辅导,为该地教师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开展研修培训和学位教育。获批与基础教育有关的科研项目,优先与崇阳县合作开展研究。对于崇阳县人民政府来说,则要为免费师范生提供工作岗位、住房等必要的条件;推荐优质生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积极鼓励优秀教师报考我校教育硕士;推荐拥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担任“华中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兼职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教师教育区域性数字化学习港并为在职教师和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组织教师参与我校的教育课题研究;公开招聘新教师和教育系统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免费师范毕业生。
记者:“综合改革实验区”仅仅是免费师范生实习和服务两年的基地吗?
马敏:当然不是。免费师范生实习和服务两年仅仅是综合改革实验区的一个方面的功能,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师和教育家,探索建立与地方政府及农村学校合作互动、开放式的新型教师教育体系,才是创建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最终目的。
记者:对于学校来说,“综合改革实验区”有哪些好处呢?
马敏:综合改革实验区有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实现温总理提出的“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二是有利于拓展重点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学校办学实力提升。三是有利于加强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基层教育单位的密切联系与广泛合作,扩大学校的影响。
记者:对于地方教育来说,“综合改革实验区”又意味着什么呢?
马敏:对于地方教育,尤其是中西部薄弱的农村教育来说,综合改革实验区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首先,综合改革实验区是以人为本的,实验区不仅有助于加强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而且有利于培训地方教师,提高地方教育质量。其次,综合改革实验区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它通过源源不断地为地方提供优质师资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地方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再其次,综合改革实验区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逐渐缩小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总之,它是目前条件下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一项有益尝试。
记者:那么,学校和地方将如何建设好“综合改革实验区”呢?
马敏: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由华中师范大学与有合作意向的地方政府、中学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建立“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区人民政府-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实验区中心学校-实验基地”的垂直沟通协调机制和“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区中心学校——实验基地”的横向服务联系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搭建以“师范大学-基层政府-中心学校-基层中学”为模式的合作框架。以地区或基层县(区)为区域,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在实验区范围内,选取一所条件最好的中学为实验区中心学校,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其他中学成为“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基地”。
记者:如何保障“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有效运行呢?
马敏:我们将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其有效运行,主要有这些:一是协议制度。华中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基地学校同时签订《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合作协议》,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二是沟通制度。建立地方政府、实验基地、免费师范毕业生与华中师范大学的沟通联系制度。华中师范大学定期派员到实验区调研,及时解决困难与问题。三是交流汇报制度。各实验区免费师范毕业生之间形成交流联谊制度,与地方政府、华中师范大学形成定期汇报制度。华中师范大学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地方政府领导不定期到实验区慰问免费师范毕业生。四是总结表彰制度。制订并实施《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坚持以评促建,适时开展实验区建设经验交流、总结表彰、考察参观活动,推动实验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教育报》2008年10月15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