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西安市中小学生2008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学生不用承担体检费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费用,每生每年不得超过15元。西安市规定,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可以承担本辖区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任务。对于中小学校内无卫生保健所的,各区县要选择符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资质的公立性医疗机构。
《中国教育报》2008年10月1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