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强调,各地对尚未处置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实,分类梳理,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尽快处理。对无法按置换、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置的中小学闲置可用校舍,应交给村委会作为集体财产管理使用,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产划拨手续,调整教育财务账面资产,不再作为学校资产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