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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取消普通高中学生借读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23
北京市财政局昨天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明年,本市将取消普通高中借读费、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等收费项目,职称证书等收费也将随之取消。

    自2010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初级);北京市技术工人职称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工本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费;职称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副高级职称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初级职称证书;自行车号牌费;自行车行驶证费;自行车变更过户转出注销手续费。

    2010年春季取消收费: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

    2009年秋季取消收费:普通高中借读费。 (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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