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安徽省在普通高中生中组织开展了“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与高考录取进行挂钩。鉴于2009年安徽省高考改革方案已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优秀学生已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内容,因此,安徽省教育厅决定调整这项政策。
安徽省教育厅表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本身是一种荣誉,是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充分肯定,因此,将继续开展“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