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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范重点高中招生秩序
作者:FroG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26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组织有关处室、直属单位组成11个督查工作组,对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重点高中招生秩序。

  江西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制定了中招管理新措施。新措施规定,今年江西省各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普通高中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批准跨区招生。

  江西省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在设区市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设区市中招办统一建立全市高一新生录取库,并以录取库为依据,按规定要求建立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一一对应。各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所招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不准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为了确保规范招生秩序的新措施能够实施到位,11个督查工作组将于7月24日至7月30日,对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再次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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