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党组印发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这是教育部党组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切实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所采取的重要举措。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是高校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科学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十不准”是教育系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成果。教育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共中央印发《廉政准则》后,教育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高校实际,针对民主决策、人事管理、基建工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后勤管理、学风建设等重点部位制定出明确规定,作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标尺,建起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高压线”。
“十不准”是扎实推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制度。“十不准”突出了高校特点,着眼于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立足于对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发案规律的科学分析,把《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突出了重点部位,将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最突出问题、规范重点部位的权力运行作为着力点,抓住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方面;突出了从严要求,充分考虑高校所肩负的特殊使命、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特点,把标准定得更高、要求提得更严。各直属高校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十不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贯彻实施,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要加强“十不准”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与《廉政准则》等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带领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同时,深入领会“十不准”的具体内涵和各项规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下转第二版)